父涉強姦讀小學女兒 老師指曾收事主字紙稱遭親人性騷擾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8/12/28 18:33
44歲父親涉於親生女兒7至10歲期間,多次於家中強姦及非禮女兒,父親否認1項非禮罪及兩項強姦罪,案件今(28日)於高院續審。控方傳召女童的常識科老師出庭作供,常識科老師供稱,他當日收到事主所寫的匿名字條,聲稱自己遭父親強逼性交後,在集會中向事主查問,他形容事主當時低頭承認字條由她所寫,並顯得不快樂。老師又指他於案發前約1個月,亦曾於信箱中收過類似匿名字條,內容指若遭親人性騷擾應怎辦,老師當時於課堂上公開回應,教導學生應拒絕及向信任的成人求助。
女童所讀學校的副校長則供稱,她向事主查問時,事主表示她從未將被性侵一事告知他人,但今次因擔心會有BB,才將事件寫於字條上。
事主的母親今亦出庭接受辯方盤問,她供稱自2016年底與被告離婚後,便遭趕出公屋單位,自此需返回深圳居住,她表示偶爾會回家見女兒,但從未聽說有特別事發生。辯方質疑事主母親因沉迷賭博及玩微信,又曾在微信上稱呼一名男子為老公,以致被告與其離婚,事主母親否認,並指離婚是另有原因,惟由於該事件與案無關,故事主母親被阻止繼續提及該事件。辯方又指事主母親教唆女兒誣告被告性侵,事主母親否認。
庭上今又播放被告的部份錄影會面紀錄,被告於會面中形容他與女兒關係很好,「差唔多每晚要我講故事,每星期六都要同我瞓。」